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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泰安市教育局 公示公告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致我市2022年夏季高考考生的一封信

2、计划招生54122人!泰安公布2023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3、泰安市教育局 公示公告 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致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2年夏季高考将于6月7日至10日举行。为做好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准备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致我省2022年夏季高考考生的一封信》,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知晓。   一、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一)按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http://wsbm.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日—6日每天9:00-20:00,6月7日—10日每天7:00—20:00。   (二)做好赴考规划。考生请在考前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交通工具并规划行程路线,尽早出发。本次考试各考点将在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两次安检”,考生应自觉配合接受检查,留足入场健康检测、身份验证和安检时间,建议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   (三)带齐证件证明。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首场考试时须上交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前48小时内(出结果时间在6月5日8:00后)和24小时内(出结果时间在6月6日8:00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如有变化,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四)备好考试用具。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无关物品前往考点,如携带,请考生按规定放在封闭区外的考生物品存放处。   二、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   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考生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务必于5月24日(考前14天)前返回高考报考地所在的县市区并做好自我防护,以确保如期顺利参加考试。   (一)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请考生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外省来鲁考生请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考前省招考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须在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考前48小时内(出结果时间在6月5日8:00后)和24小时内(出结果时间在6月6日8:00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方可参加考试。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外地返回考生还须执行山东省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三)按时开展个人健康监测。请考生于考前14天起,每天自行测量、记录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山东省2022年夏季高考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于首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   (四)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考生考前14天尽量不要离开考试所在地。在外地的考生务必于5月24日前返回高考报考地所在的县市区,主动向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旅居史,并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准备。   (五)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根据山东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属于以下情形的,需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纳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和健康监测措施,请相关考生考前主动联系高考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情况:   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14天但不满28天者;开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考前21天从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者;其他尚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一般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和封闭管理地区(包括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人员等。   (六)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如体温≥37.3℃将进行复测;如复测后仍≥37.3℃,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请考生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七)切实做好个人防护。考生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考场,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请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入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鼓励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中高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和特殊考点的考生,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八)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请考生严格执行山东省及属地最新防疫要求。   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根据夏季高考管理规定,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请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安排,提前到达考点,留足考点体温测量和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封闭区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二)诚信守纪考试。考生一律不准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封闭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高考考场全覆盖、全时段监控并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否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违纪作弊严惩。高考作弊后果极其严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考试作弊将导致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同时还将纳入公共信用失信信息范围,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拍照传播试题及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民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威。高考有最严密的组织体系、监督体系,国家对一切违纪作弊行为“零容忍”,必将严肃查处、严厉打击一切破坏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请广大考生务必知敬畏、存戒惧,切勿以身试法、自毁前程,坚守住“诚信考试”底线,坚决抵制作弊行为,依规应考、诚信应考。   四、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对于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散布提供“助考”、提前取得“试题”等虚假信息,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务必提高警惕,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要参与“助考”违法犯罪活动,避免上当受骗。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有关招生考试机构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ubao@sdzk.cn)。   五、举报咨询电话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531-86162757;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0538-8236001,8520993;   泰山区招生办公室:0538-6276178、6276179;   岱岳区招生办公室:0538-8566503;   新泰市招生考试中心:0538-7222349,   肥城市招生考试中心:0538-3213904,   宁阳县考试中心:0538-5688734,   东平县招生考试办公室:0538-2833213。   最后,预祝全市广大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山东省2022年夏季高考考生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pdf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5月17日  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2日讯5月12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3年泰安市高中段录取政策新闻发布会,泰安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常希贞通报了中考招生的有关政策。   招生计划   (一)计划数量   2023年全市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54122人,其中普通高中31410人、职业学校22712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另行发布,并在“泰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布。   (二)计划构成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四类构成。各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单列;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5%左右;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不含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的60%;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   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给相关初中学校。   艺体特长生各专业(专项)计划另行下达。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体育专项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鲁教体字〔2019〕7号)精神,泰安一中、泰安英雄山中学等7所学校,面向全市招收体育专项特长学生,招生计划(见附件3)含在学校体育特长生计划中单列。   2.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普通高中附设中职班及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等师范、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四类构成。   招生范围与报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   1.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为202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一律不得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按照有关规定和行政区划,继续落实“公民同招”有关规定要求,持续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治理成果,落实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在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中继续落实同步招生。   市教育局统一公布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3.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徂汶景区要按照相关县市区的工作部署,组织做好初中毕业生报名考试及志愿填报等工作。   4.在市内非户籍地就读或在市外就读回我市参加高中招生的考生,请提前做好相关工作,需在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但不得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在市内非户籍地县市区就读回户籍地县市区填报高中志愿的考生,须于5月28日至6月2日登陆“平台”填报信息(注:上传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学生户口单页等相关证明照片),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核。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可在流入地县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职业学校   1.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按照考试成绩划定报名资格线,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   2.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可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到校注册入学。   3.职业学校可根据专业特点探索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自主招生试点方案经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由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录取。   4.普通高中附设中职班招生范围、报考要求、填报志愿及录取时间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确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由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录取。   5.继续做好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山东省实验中学、山东省北镇中学、山东省昌乐第一中学的空军和海军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由初中学校组织学生直接到上述三所学校参加报名。   录取办法   2023年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分数+等级”录取方式。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为分数表达科目,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为等级表达科目。   (一)划定报名资格线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分数科目的成绩与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简称“分数成绩”),划定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职业学校招生的报名资格线。分数成绩在报名资格线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相应类别的录取报名。   (二)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基本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成绩为D等以上,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须达B等以上,方可报考普通高中指标生。   2.等级成绩要求   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各高中学校对各类招生计划提出等级科目的成绩(以下简称“等级成绩”)要求,符合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录取报名。   等级成绩要求提出的基本办法:(1)提出某科或某几科的单科等级成绩要求。(2)提出某几科的组合等级成绩要求。(3)对不同招生类别,先在全市范围内提出等级成绩基本要求,各招生学校在基本要求基础上,再提出具体等级要求。   3.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有自主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须于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面向社会发布。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须参加有关高中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报名和测试。高中学校根据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对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正式录取。   (2)指标生。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级成绩基本要求为3C1D,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再提出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录取办法:根据指标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指标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在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4门等级科目之间可进行等级置换,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如: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道德与法治等级成绩为D,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即1A1D=1B1C。   (3)统招生。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级成绩的基本要求为2C1D,高中学校在此基础上,再提出单科、组合等级成绩要求。   录取办法:根据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统招生等级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当分数成绩相同时,录取等级成绩高者,在进行等级科目成绩比较时,4门等级科目之间可进行等级置换,即一科目降低一个等级,另一科目可提高一个等级。如:某考生生物等级成绩为A,道德与法治等级成绩为D,当生物降低一个等级变为B后,道德与法治可提高一个等级变为C,即1A1D=1B1C。如有剩余计划,对服从调剂且符合相应高中统招生等级成绩要求的考生,依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4)艺体特长生。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相应县市区或市直高中学校组织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等级成绩要求为3D以上。   录取办法:根据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对符合等级、专业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数,分专业专项(或单项)按照计划1:1.5的比例投档,然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体育特色项目按有关规定录取。   4.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统一平台录取,考生在“平台”填报志愿,打印志愿信息表,到所报民办高中学校现场确认。招生学校登录“平台”,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确定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各学校均须于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确“分数+等级”方式的报名要求、录取办法,报经县市区、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发布。录取工作于7月27日前结束。   (三)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和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的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志愿设置与填报   (一)志愿设置   1.公办普通高中除自主招生外,设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和统招生三个志愿。其中指标生、艺体特长生各志愿填报1所学校;统招生志愿填报1所学校,以及是否服从调剂。   2.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普通高中附设中职班设1个志愿学校,每所学校可填报3个专业;“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制高等师范设 4个平行志愿,每所院校填报1个专业;“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制高等师范剩余计划和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设10个平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1-2个专业。   (二)志愿填报   继续实行“先出分数,后报志愿”办法,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公布后,分5次在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次,填报“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制高等师范志愿。   第二次,填报普通高中指标生,“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制高等师范剩余计划,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志愿。   第三次,填报普通高中统招生志愿、艺体特长生志愿。   第四次,填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第五次,填报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志愿,民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志愿。   考生登录“平台”,选择“初中后高职志愿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民办高中志愿填报”“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中的一类,然后选择相应的学校或专业。   (三)填报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让考生人人知晓填报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学生按时、规范填报。同时,密切关注考生志愿填报进展情况,对自愿放弃填报的考生,要做好详实记录、留存相关证据(如考生书面申请、短信、邮件、电话录音等)。   2.为保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招生录取的公正、公平,报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标生资格的考生须填报指标生志愿,否则不得参加统招生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3.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与家长商议确定,网上填报提交时系统会多次提示确认,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确保无误,一旦提交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长对所填报的志愿负全部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严禁学校组织或要求学生在“平台”设置统一密码。   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交初中学校两份;初中学校要组成审核小组,认真核对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与其网上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无误后,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初中学校、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   5.志愿填报安排,参见《2023年泰安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5),以“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各初中学校要随时留意查询,及时通知考生,以免错过志愿填报时间。   6.为使考生熟悉网上志愿填报流程,市教育局将于6月8日前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操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录取批次   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分7个批次,每批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分数成绩、等级成绩和相关要求进行,考生在某批次一经录取,即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每批次集中录取完成后,通过“平台”公布录取分数线、录取人数、录取结果等信息。   第一批,录取“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制高等师范考生。   第二批,录取普通高中各类自主招生(包括体育特色项目)。   第三批,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五年制高等师范剩余计划,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考生。   第四批,录取普通高中统招生。   第五批,录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   第六批,录取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剩余计划,补录中外合作办学班剩余计划,录取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   第七批,录取报考中职学校、技工院校的考生;录取民办高中剩余计划。   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新生报到   (一)通知书发放。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考生登录“平台”自主打印,其它录取学校的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二)新生报到。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报到注册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各自网站上公布报到流程,为新生报到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特殊考生政策   (一)烈士(军人除外)子女加10分。   (二)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加5分。   (三)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农村独生子女,且现仍为独生子女的考生加5分。   (四)军人子女按《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泰安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泰军政〔2022〕97号)有关规定,享受降分录取政策。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消防救援人员优待政策的通知》(泰教函〔2018〕127号)规定,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五)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精神,公安烈士子女加10分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5分录取。   享受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在其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科总分基础上,按最高分项加分(或降分)一次,不重复累计加分(或降分)。凡享受政策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所在初中毕业学校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具体负责,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录取平台、统一录取时间,严格按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范围组织录取。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统筹安排及组织协调,普通高中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平台”维护等工作;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科负责职业中专(含技工院校)的计划编制和招生录取等工作;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录取实施工作;市体卫艺教研室负责市直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招生录取等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市教育局职责分工,明确相关科室职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各学校要切实增强政策意识、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折不扣地落实招生录取各项规定。公办高中自主招生方案、民办高中招生简章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不得为违规招收学生擅自注册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要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选择意愿,不得强制学生分流。要层层签订规范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书,做到招生规范、清正廉洁。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时间安排、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等全部信息,加大对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招生工作氛围。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  各位考生: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进行,为确保我市考试平安顺利,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请于10月24日至28日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点地址、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十分重要,请认真仔细阅读。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三)备齐考试用具。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请不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考试入场实行安检制度,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至少需要接受两次证件和违禁物品的检查,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物品丢失。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为了广大考生身体健康,请配合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请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山东服务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申领),外省来鲁考生请在电子健康码界面填写“来鲁申报”。考前省考试院将统一进行网上核查,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填报个人健康信息。请于10月20日至25日(每天9:00—21:00)登录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健康信息采集系统(网址:https://wsbm.sdzk.cn:9090/jzxxtb/),完成相关信息的填报。请本着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态度,准确、如实填报,如因虚假填报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有关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开展个人健康监测。请于考前7天起,每天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并如实填写《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于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上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四)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所有考生须持有个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如考生个人首场考试时间为10月29日9:00,则核酸检测出结果的时间应在10月27日9:00之后;如考生个人首场考试时间为10月29日13:00,则核酸检测出结果的时间应在10月27日13:00之后,以此类推)方可参加考试,请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核酸检测。   (五)特殊情况请及时报备。考前7天内无外省旅居史及无省内本土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属于以下情形者,考前请主动联系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备个人情况(联系电话见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考点根据疫情防控方案及考生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1.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须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且经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批准可以离开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须持有7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尚在隔离观察期的次密切接触者;有中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考生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7天但不满10天者。   3.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并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外省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和抵达考试所在地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或者提供入鲁后考前间隔24小时以上2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方可参加考试。   5.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完成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后,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参加考试;对尚未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执行。上述考生须在按照社区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再按要求参加考试,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6.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情形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结束后请及时关注泰安市教育局网站,根据要求提出退费申请,报名考试费将于考试结束后按原支付渠道退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有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7天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7天者。   (六)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如体温≥37.3℃将进行复测;如复测后仍≥37.3℃,须按照考点应急处置程序参加考试,请配合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   (七)做好个人防护。建议考生考前减少跨省、跨市的区域流动和人员聚集,省内考生考前14天不要离鲁,外省考生尽量在考前14天返鲁。确需跨区域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当前所在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谋划,按照考点所在地属地疫情防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报备等准备工作,合理安排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时间,以确保考试开始前完成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措施,以免耽误考试。考生抵达考点后,请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排队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非低风险地区和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其他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因疫情形势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进行相应调整,以上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以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请考生及时了解并严格执行。   三、遵守纪律,诚信考试   (一)遵守考试时间。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考点体温测量和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二)诚信守纪考试。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违纪作弊严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同时还将纳入公共信用失信信息范围,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组织作弊、传播试题答案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了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四、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务必提高警惕,切莫相信,坚决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1.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pdf   2.泰安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3.关于加强入泰返泰人员管控的通告.docx   泰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2   泰安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泰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6276178   岱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8566505   新泰市招生考试中心   7223545   肥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3213904   宁阳县招生考试中心   5688734 5689936   东平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2833213   高新区   8939206   泰山景区   5369130   徂汶景区   891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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